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潜水电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在59种被抽查产品中,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本次共抽查了天津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广东等9个省、直辖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种潜水电泵产品。依据《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8部分:排灌泵和泵机组》GB10395.8-2006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,对潜水电泵产品的过载保护、接地措施、绝缘电阻、电泵引出电缆、定子绕组耐电压、效率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、功率因数、定子温升限值、电机内腔水(气)压试验、安全标志、使用说明书安全内容、标志/标牌牢固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,“太顺”井用潜水泵、“畅”单相潜水电泵、“洛溪”小型潜水电泵、“力士达”不锈钢深井潜水泵、“力源”不锈钢深井潜水泵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不合格项目涉及接地措施、绝缘电阻、电泵引出电缆等。